摘要
农民最大的资产——土地,其商品属性,正通过农地承包经营抵押或农地收益贷款等相关试点工作被逐步激活,其中由政府作为担保主体的模式受到金融机构的大力追捧。
然而从法律上看,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农民对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都没有处分权。没有法律的认可和支持,农地抵押贷款就是空中楼阁;不同形式的探索,或可称之为“创新”,但只能是暂时性的治标之策。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14年第9期13-13,共1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