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公布,意味着我国将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根据《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此外,《条例》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这对消费者维权将起到积极作用。
出处
《消费导刊》
2014年第9期J0005-J0005,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