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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耐人寻味的要求——四川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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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得超资质等级范围承揽监理工程项目。 项目招标人不得强迫中标人第二次报价或签订阴阳合同。 禁止任何监理企业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言承揽工程监理业务。
出处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 2014年第9期30-31,共2页 China Traffic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ul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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