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起步较晚,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跨境内幕交易监管水平还比较低。在国内法方面,表现为证券法严格的属地性,使之无法对跨境内幕交易进行监管;在国际合作方面,表现为双边合作效力低下,区域性合作未取得实质性成果,全球性合作的力度还有待加强。针对这一现状,我国需要完善跨境内幕交易监管的国内立法,在此基础上,加强跨境内幕交易监管的国际合作。
出处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7期77-80,共4页
Journal of Yangtz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1YJC820043)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研究项目(AHSK09-10D17)
安徽财经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ACKY1307ZDB)产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