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2011~2013年宿迁市辖区内常住人口育龄妇女死亡情况、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以便采取相应干预措施,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方法:回顾性调查分析2011~2013年宿迁市育龄妇女死亡基本情况。结论:三年间共有1 436例育龄妇女死亡,平均死亡率65.26/10万,平均死亡年龄38.34岁。死亡的主要原因为:恶性肿瘤、意外死亡、心脑血管疾病。妇科恶性肿瘤127例,占恶性肿瘤22.92%。其中乳腺癌59例居首位,占46.46%。其次是宫颈癌25例,占19.68%。结论: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必须采取综合措施,贯彻实施“一法”和《两纲》目标,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防治水平,广泛开展卫生科普及法制宣教,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防范能力。逐步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6期4200-4202,共3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