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国际技术许可中的限制性行为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防止限制国际技术转让以及对自由竞争造成不利影响的不合理限制,是国际法、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共同面对的课题。依据动态利益平衡和相对公平正义理论分析限制性行为,是国际技术许可中限制性行为界定的发展方向。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与国际技术许可既存在交叉的可能,其本身又具有特殊性,限制性条款的判断并非完全可以依据现有的以竞争或其他经济因素而形成的标准,期间隐含的民族文化创造力乃至民族文化价值的损害评估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对于限制性行为正当性的分析标准,需要拓展研究。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44-151,共8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吉林省科技厅项目(20140418087FG)
北京建筑大学委托项目(BRBAC201311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