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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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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告法修订草案增设兽药、饲料广告准则 8月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补充完善了农药、兽药、饲料广告准则。草案规定,此类广告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作推荐、证明,不得说明有效率等。 草案还增加了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准则。草案规定,不得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不得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等。
出处 《中国饲料》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7期2-4,共3页 China F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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