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高考制度改革目标与实践相背离的机理,教育培养过程分割性的安排造成教育主体之间委托代理分离,而高考招生制度过于显性化的评价方式带来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的委托代理问题。信息不对称导致高等教育主体改革目标的强制合同很难监督执行,高等教育主体委托人真实意愿表达改革目标同其传递信号高考招生评价制度之间存在不完全性、非对称性,导致基础教育、中等教育代理人行为改变。一方面,代理人道德风险行为符合其自身成本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缺乏内在制约和外在惩罚机制,具有路径依赖。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高等教育委托人依据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显性评价方式进行选择,存在逆向选择问题,使得改革目标与实践相背离。高等教育主体逆向选择带来教育客体培养模式改变、教育资源配置失衡、负面示范作用、选择权丧失、进一步强化代理人道德风险行为等五个问题。最后针对高等教育招生制度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提出了三个方面建议措施。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120-122,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