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是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财政职能作用做出的最具特色、最有分量的理论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对此专门做了深刻论述,完全突破了仅仅从经济学角度来认识财政的思想藩篱,并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升华了财政地位,创新了财政理论,运筹了财税改革,不仅是国家财政治理返本开新的源头活水,也是我国迈向财政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根本标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对此,我们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认识和理解: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7期42-44,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