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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Ⅳ终于“齐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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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国家工信部的一纸公文,我国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执行时间终于有了定数。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告,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决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国Ⅳ标准正式实施。
作者 孙伟川
出处 《商用汽车新闻》 2014年第17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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