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文化大革命”中,“刘少奇专案组”采取弄虚作假、刑讯逼供等恶劣手段伪造证据,于1968年9月炮制出三本所谓“罪证材料”,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刘少奇打成“叛徒、内奸、工贼”。设立这个专案组,既没有中共中央的文件,也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更没有通过中共中央全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那末,这个“专案组”究竟是怎样成立起来的呢?它都干了些什么呢?
出处
《党的文献》
CSSCI
1993年第3期60-67,共8页
Literatur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