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的理论根据 被引量:17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面临正当性质疑,目前有代表性的实质法义务理论中,无论是先行行为说、危险创出说还是支配理论、管辖理论均难以为先前行为提供实质化根据;以此为由否定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主张对先前行为人论以过失中止犯、结果加重犯、第三类不作为犯或作为犯的观点,也存在疑问。应从刑事政策的角度,论证先前行为人最可能、最应当承担结果回避义务,肯定其保证人地位。从这一理论根据出发,还可得出如下结论: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应限定于重大法益,并且源自违法行为;在不成立先前行为保证人地位也足以保护法益的场合,无需承认该义务类型。
作者 姚诗
机构地区 湖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清华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62-176,共15页 Tsinghua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基金 本人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社会风险防范和刑法义务构建"(11YJC82015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7

  • 1[日]山口厚: “出于不作为的杀人罪”,付立庆译,载陈兴良主编: 《刑事法判解》(第10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93页.
  • 2[德]许一曼."德国不作为犯法理的现况",陈志辉译,载许玉秀,陈志辉合编.《不移不惑献身法与正义--许-曼教授刑事法论文选辑》,台北公益信托春风煦日学术基金,第640页.
  • 3黄荣坚."论保证人地位",《法令月刊》1994年第46卷第2期,第7-18页.
  • 4姚诗.先前行为与实行过限下知情共犯人的刑事责任[J].法学研究,2013,35(5):125-141. 被引量:14
  • 5[日]山口厚. "出于不作为的杀人罪",付立庆译,载陈兴良主编: 《刑事法判解》(第10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95-396页.
  • 6《德国刑法》第323条.
  • 7姚诗.交通肇事“逃逸”的规范目的与内涵[J].中国法学,2010(3):90-99. 被引量:43
  • 8洪兆承."评保证人地位法理基础之规范化",载《东吴法研论集》2006年第2卷,第270页.
  • 9《德国刑法》第138.
  • 10《德国刑法》第13条.

二级参考文献124

共引文献617

同被引文献260

引证文献17

二级引证文献3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