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的“老人”,又称耆民、耆宿,耆老、乡老、里老人等,这些人不是普通的高龄老年人,而是明代乡里村落基层组织中的非正式公职官员。所谓“老人”制度,就是利用具有特殊地位的“老人”来统治乡里村落,并协助封建园家和各级官吏进行封建统治的制度,这一制度是明代整个封建统治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3期35-42,共8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