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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仍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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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份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从社会经济史来考察,股份制这种组织形式可以追溯很远,但其充分发展,却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股份制也只是社会化大生产组织形式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作为解决生产社会化和资金相对分散地为不同的所有者占有这种矛盾的一种形式而得到广泛发展的。如果撇开它的社会性质,从一般的意义上说,股份制的基本内容,便是集资。
出处 《河北财经学院学报》 1988年第1期74-7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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