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以来,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开发现代产业和对原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已成为我国当前涉外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引进工作中,一般都注意到经济可行性的预测,技术可行性的探讨,但对于法律进行可行性的研究,有的尚欠周全,加之我国长期采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习惯势力的影响,以致在引进外资、引进技术的工作中,从充分发挥律师在涉外经济活动的作用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以注意。
出处
《江海学刊》
1985年第3期76-79,共4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