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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保险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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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保险性质的学说,世界上保险理论界众说纷纭,纵观各家学说,无非“损害说”与“非损害说”两家。 损害说者,乃以损害填补说为最早,尤其英美学者主张此说者最多。如英国的马歇尔(S.Marshall)认为保险之目的,在于填补人们日常生活中,因各种偶然事件之发生所致之损害。除此还有广义之解释,包括人寿保险,如华格纳(A.Wagner)、柯勃(J.Kohler)等,倡议损害分担说,认为,保险在经济上之意义,乃对特殊之被害者,由于其所预想之偶然事件发生,所致个人财产上之不利结果,由受同样危险威胁而尚未实际受害之多数人分担,使得以排除或减轻之一种经济制度。
作者 陈继儒
出处 《经济评论》 1984年第4期4-6,共3页 Economic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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