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的改革是由国家为主体向社会为主体的飞跃。这个飞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初始阶段都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而走向国家社会主义,采取了以国家为主体的模式;它的进一步发展就是由国家为主体向社会为主体转变。这个飞跃需要生产方式的社会化、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以及个人的全面发展等条件,所有这些条件又受制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个飞跃是国家权力控制下实现的,国家权力对社会的控制及其向社会的转让构成尖锐的矛盾,国家职能的二重化和执行职能手段的二重化,是解决这个矛盾的唯一途径。因此,马、恩的“小政府”思想和列宁的“半国家”理论对于当前的改革仍然具有重大的意义。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988年第4期51-58,50,共9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