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同样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应遵循社会主义方向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小政府、大社会”是个自然历史过程,不能脱离我国现阶段实际盲目地去搞所谓“小政府”,我国近期所能选择的目标,不能是“小政府”体制。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期1-7,共7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