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人们对于自己所著书,动辄称为“著作”;甚至“著作”不足而称“专著”,以示其专门和特长。在一份单位印发的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上,一本高校理工科公共哲学课程和普通教材,也被一位并非主编、副主编而是一般“参加编写者”填写为;“与×××等合著的”“专著”(《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译著综录》第129—130页)。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161-161,共1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