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作品的意义和价值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评价作品的角度也应当是多方面的,应当针对不同体裁和性质的作品而有不同的侧重。研究《野草》,有必要注意到它作为散文诗的抒情特点。这一特点决定了在作品中作者的感情、气质、人格等主观的精神方面的因素表现得十分突出。所以我们应当着力追索作者感情发展的脉络,深入体味作者的情绪和意念,并且在具体剖析各篇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从总体上把握整个作品的精神表现,挖掘其内在的精神价值。这种精神表现和精神价值与鲁迅的其它著作有联系也有区别,我们称之为《野草》的“精神特质”。
出处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4期32-39,共8页
Nankai Journal:Philosophy,Literature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