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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句法中的继续范畴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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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 传统上提到语法范畴时,只把它理解为词法范围内的概括性意义,而且限于构形法范围的。但是这种植根于印欧语的观念,对于其他语言的语法分析来说,未必合理可循。在现代汉语异常复杂的句法现象中,存在一种本身包含着好些不同类别的语法意义,显得重要而特别,似乎就没有理由不看作语法范畴。它就是本文所要考察的继续范畴。
作者 刘叔新
出处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6期75-80,共6页 Nankai Journal:Philosophy,Literature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 1王还.《动词重叠》.
  • 2《中国语文》,1963,1.
  • 3陆志韦.《语官研究》,1956,1.
  • 4张静.《郑州大学学报》,1979,3.
  • 5柴世森.《河北大学学报》,1980,1.
  • 6常俭.《语言教学与研究》,1981,2.
  • 7郑志远.《华中师院学报》,1982,1.
  • 8《安徽大学学报》,1979,2.
  • 9《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2,2,P.93.

同被引文献69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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