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股份制由自发产生阶段进入配套试行阶段,股份制目标模式的选择便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形式,……是社会主义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方式,可以继续试行。”不断总结试点经验是重要的,同时对它的发展前景进行总体设计,开展超前研究,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是试图从总体上对我国实行股份制的目标、范围及其实施战略作些探讨。
出处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3期1-8,共8页
Nankai Journal:Philosophy,Literature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