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易传》是为解释《易经》而作。它的内容包括:《彖》、《象》、《系辞》、《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共七个部分。因前三部分又各分上,下两篇,加在一起共十篇,也称“十翼”。 司马迁和班固在《史记》和《汉书》中都认为《易传》是由孔子所作,但说法不一,前后矛盾。历史上所以这样流传,完全是假托圣贤之名以扩大《易传》的影响,不足凭信。
出处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4期75-80,68,共7页
Nankai Journal:Philosophy,Literature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