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权作为货币化的所有权,不是凝固化地外在于生产过程,而是必须存在于生产过程中,尤其要进入市场交易过程去“升级”转让;产权是纯经济性的,它并不同时包含各行政的、司法的等等非经济权能,它的发展过程也逐渐把管理权能(即通常意义上的经营权)分离出去;产权实现的程度由于其收益的同一社会属性而具有同度量计算分析的特征;产权实现的过程必须是自由、自愿交易的过程,它要求有一系列的契约关系形式;产权关系的实现过程,造成了人的社会规定性的全面发展,从而加速了人类的进步过程。建立社会主义产权制度,必须改革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中所有权主体虚置的历史缺陷。
出处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1989年第7期3-5,34,共4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