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条款精神,在不少企业里,厂长兼任了党组织的书记,使党政领导责任集中于某个领导人。笔者认为这种党政兼职、权力过份集中的做法在理论上与十三大提出的企业实现党政分开的目标,加强民主建设的原则相矛盾,在实践上已与当今的社会经济民主、企业的民主管理趋势发生冲突,它既影响了党委的工作目标,妨碍了党委的保证监督职能,又阻挠了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使企业领导的权力出现不受制约、监督的局而。企业党政领导兼职后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这种领导体制本身存在下列四大矛盾。
出处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1989年第8期14-15,共2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