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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科研单位款难收的原因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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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最近三令五申下决心解“三角债”难题,可见企业间的“三角债”确已成为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在现存的三角债务中。企业拖欠以技术为商品的科研单位技术转让费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仅以武汉东湖开发区的54个科研单位为例,1989年企业拖欠科研单位的款项达700多万元,1990年还略有上升。欠款不但影响了科研单位(特别是无事业费的开发型单位)的资金周转,使之技术储备减少,而且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许多人员为讨债而奔波,严重影响了科研工作的开展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前段时期政府、银行、企业针对“拖欠款”曾采取了许多措施,如发放清欠资金,由政府牵头,银行、企业配合恢复托收承兑结算业务等等,但效果仍不能令人满意,甚至没有走出前清后欠、此清彼欠的恶性循环。在调研中,我们觉得企业拖欠科研单位款项的原因主要有。
作者 建武 方华
出处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35-36,共2页 Study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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