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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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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症结 一九八四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早已明确;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是企业改革的中心环节,要改革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中的环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去年七月二十三日国务院又进一步发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从总结经验教训出发,问题在哪?症结何在?目前仍存在两种不同认识。一种认为,关键的主导方面在企业,要改革企业内部机制为主,如以破“三铁,为突破口;另一种认为,关键的主导方面仍在政府部门,政府对企业管得过多,在贯彻《条例》过程中,变相管、统过死,仍要以改革外部机制为主,如真正转变政府职能等。
作者 罗大干
出处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1993年第6期16-18,共3页 Study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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