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关于国有民营的概念问题
所谓“国有民营”,是相对于“国有国营”来说的。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从所有权来说,“国有”两者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国营”与“民营”。所谓“民营”,也是相对于“国营”而言,是非国营的经营形式,它是吸收了乡镇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和其他非国有企业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机制,更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国营”并非国营经济,而是指经营权上的“国营”,“民营”也非民营经济,而是指民营经济的经营方式。
出处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1期35-36,共2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