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工商局要求:不要再用“民营企业”的提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据《浙江经济日报》消息,国家工商局年初在珠海召开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停止使用“民营企业”的提法。其理由一是为了与十五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正式文件口径一致。十五大报告全文没有“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提法,只有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企业)、集体经济(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等提法。
出处 《学习与实践》 1998年第5期63-63,共1页 Study and Practi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