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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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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个时期是1952年7月占领结束后由第四次吉田内阁所进行的改革。这一改革是1951年5月3日李奇威授权日本重新研究评价占领时期的各项制度的结果,废除和改革了占领时期从外国输入的行政制度,并且力求使行政机构精干、高效,适应独立后的日本国力,进而增强日本的自卫力量,并逐步向与增强自卫力量密切相关的中央集权化方面发展。
作者 许凡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1986年第12期27-29,共3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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