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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青少年不应该做任何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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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在规定青少年“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不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不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后,还专门规定青少年“不做其他危害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的事”,为什么要作这样的规定呢?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1988年第1期48-49,共2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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