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建立劳动教养缓予执行制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劳动教养是对违法乱纪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人实行强制在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措施。为了使劳动教养工作更好地为维护社会治安服务,完善劳动教养点法势在必行。笔者欲就建立劳动教养缓予执行制度略陈管见。
作者 李书芳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24-26,共3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