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生理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肯少年犯罪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地认识到: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决定了他们对外部世界比成年人表现出更大的依从关系,易受不良客观环境的影响,对于少年犯罪,社会负有一定的保护责任,在处理上应当减轻他们的刑事责任;少年既比成年人容易犯罪,也比成年人容易矫治,处理少年犯罪问题不应采用主要为惩罚悱的普通刑事司法制度,只宜采用旨在保护和教育的特态制度,这就是少年司法制度。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北大核心
1993年第2期4-8,共5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