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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义”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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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看待物质利益及其分配问题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是:不抹杀个人利益存在的合理性及在劳动报酬上适当的差别性,它要求做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相统一,使人们的劳动所得同其劳动成果相联系。但是,绝不能把个人的、小团体的利益强调到不适当的地步,甚至牺牲国家的利益去迁就它,也不能丢掉整体的长远的利益去迁就局部的眼前的利益。
作者 吴智棠
出处 《岭南学刊》 1986年第2期35-36,共2页 Lingnan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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