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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机构、大服务”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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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鹏同志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中心环节,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其中,“县级政府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方向,将大部分专业经济部门改为经济实体或服务实体。”我国政府机构曾多次精简,几经反复,但始终未能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能否走出怪圈?怎样走出怪圈?我认为,坚持“小机构、大服务”是政府机构改革走出怪圈的有效途径。
作者 林子英
出处 《岭南学刊》 1993年第3期28-30,共3页 Lingnan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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