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具有筹集资金、监督经济活动和调节经济的职能。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商品生产条件下,价值规律就必然起作用,特别是在商品生产大发展、商品流通多渠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情况下,经营者一般愿意经营利润水平高的产品,而不愿意经营利润水平低的产品,这就与国家有计划地安排生产发生了矛盾,而这种矛盾又不能只靠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来解决,必须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通过价格、税收和信贷等经济杠杆,对企业的利润水平进行调节。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1985年第4期48-50,共3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