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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计划单列市事权的情况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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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3年以来,为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有14个城市先后实行计划单列,赋予它们省级管理权限。实质就是,这些城市与所在省在事权上重新划分和调整。这次事权划分有四个特点:一、从中央、省、市三方权力看,变化主要在省与市之间,中央的事权没有变。单列市的经济不再由省管理,而由单列市自己直接管理。
作者 王体华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8期13-14,共2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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