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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常设机构的功能及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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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常设机构,是相对于常设机构而言的。常设机构一般是指各级政府相对稳定的职能部门。非常设机构一般是指为弥补常设机构的不足而设置的工作机构。因而,两者是有所区别的。从其内涵和组织形态上看,这种区别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地位不同。前者是列入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序列的,后者在法律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它们不列入政府行政机构序列。
作者 魏小东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27-29,共3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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