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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酒店应向环保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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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广州市翡翠酒店的前身是瑶泉酒店。瑶泉酒店由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瑶台村第四生产队集资120多万元在广花路28号兴建。瑶台四队共建瑶泉酒店时未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1986年9月28日,瑶台四队将新建的瑶泉酒店给广州市企荔服务公司承包,广州市企荔服务公司投资160多万元进行了改建、扩建,更换营业执照,改名为广州市翡翠酒店,于1987年3月18日开业。
作者 王殿全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7期38-38,共1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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