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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划为五种类型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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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工型经济区;二、加工指导型经济区;三、资源开发主导型经济区;四、资源开发加工混合型经济区;五、特殊类型经济区 最近,国家计委召开全国长期规划座谈会,将全国划分为五种类型经济区。它们是:北京、天津、上海、湖北、辽宁为加工型经济区;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为加工指导型经济区;山西、内蒙、贵州,江西、青海、宁夏甘肃云南为资源开发主导型经济区山东陕西四川湖南、安徽、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为资源开发加工混合型经济区;新疆、西藏、海南为特殊类型经济区。
出处 《当代经济管理》 1989年第3期43-43,共1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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