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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困难要不要发展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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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的决定,陕西省从前年七月先后在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县四个市、县建立了保险机构,主要办理了企业财产保险,积累了一定数量的保险基金,有一千五百六十多户企业参加保险,保额七十五亿元。到去年九月底已处理洪水、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赔案四百一十六起,总计赔款九百二十多万元。
机构地区 陕西省分公司
出处 《保险研究》 1982年第1期9-10,16,共3页 Insuranc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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