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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保险责任,更好地发挥保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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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第6、7、8条明确规定了保险的责任范围。概括地说:①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②对于为了抢救或者防止灾害蔓延所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③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和事故时,为了抢救保险财产,或者在发生灾害以后,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进行施救、保护、整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均负赔偿责任。
作者 柯文峻
出处 《保险研究》 1982年第4期24-25,共2页 Insuranc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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