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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保险核算体制的几点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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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改革保险核算体制的问题,我们认为各省(市)公司应该实行“两级核算、分险经营、内部分保、自负盈亏”的核算体制。两级核算就是省(市)公司、地(市)公司两级核算;分险经营是涉外业务由省(市)公司集中经营,其它业务由地(市)公司经营;内部分保是地(市)公司百分之七十的业务通过纵向分保和横向相互分保的办法分散危险,自留业务由地(市)公司自负盈亏。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39-40,共2页 Insuranc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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