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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烟类产品税稽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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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烟类产品,属于国家专卖的高税率,高消费品。1986年,烟类产品为国家提供收入140亿元以上,说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历来对烟类产品税管理是从严的。建国初期,对烟税就是作为重点税源进行管理,并分别制定了管理办法,不仅强调对卷烟厂生产设备、产、购、运、销的管理,还对与生产卷烟有直接关系的主要原材料——卷烟用纸、熏烟叶、烟丝以及商标印制,包装盒皮等,都有专门管理办法。
作者 金汝正
机构地区 四川省税务局
出处 《税务研究》 1987年第5期34-35,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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