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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原值加成投保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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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人保系统采用1988年11月制定的企业财产保险新条款,其中对保险金额的确定采取了“原值加成”的做法。与旧条款相比,这对逐步缩小固定资产原值与现值之间的差价,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障无疑是一种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说“原值加成”增加了被保险人的费用支出,当然也能增加保险人的保费收入。
作者 温毅杰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3年第6期29-31,36,共4页 Insuranc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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