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近因原则看这起事故属保险责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读罢《这起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文章,沉思良久,对文中的一些观点有不同的认识,权且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与同行们探讨。笔者对第一种认为该案不属于保险责任而应予拒赔的处理意见实在不敢苟同。它首先违背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10条的规定。此案的发生及造成的后果属于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杜某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是在使用保验车辆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了第三者苏某的人身伤残,属于保险责任,这是不容置疑的。
作者 郭秉安
机构地区 PICC兰州市支公司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3年第6期47-48,共2页 Insurance Studi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