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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讲 几种地方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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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税是相对于中央税而言。我国目前还未实行完全的分税制,这里所说的地方税,可说是一种习惯称谓。本讲的范围,包括屠宰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管理。建国以来,屠宰税的征收没有大的变动,五十年代初期开征的车船使用牌照税,与现行车船使用税并无本质上的差别;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实际上是房地产税的演化。
作者 班远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63-6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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