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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涉外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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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的按外资企业投资方式不同设立的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已难以适应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需要。这在理论界与实际工作者中已得到了广泛一致的认识,认为应尽快对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制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把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加以合并,对所有的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按统一的税制征收。
作者 窦清红
机构地区 东北财经大学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1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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