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管理体制是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制度,是国家宏观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税收政策的决定权,税法制定和颁布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和停征权,税目增减及税率调整权,税收减免和加征权,以及相配套的税务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配备。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一套高度集中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在四十多年的历程中,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先后有过四次重大的调整,但总的来看,主要还是维系着集中型的体制,这种税收管理体制与较为集中型的经济、财政体制相联系,基本适应了我国各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93年第7期7-11,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