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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税务监察工作的几点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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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建立以政府监察为主、税务部门自身监察为辅的联合监察体制。这一体制的建立可以弥补目前本部门自身监察体制的不足,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信息灵通、情况熟悉、协调能力强的优势,有利案件准确、及时地查处;
作者 杨宇金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92年第7期61-6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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